一位法官对自己的挚友说:“请你想像一下,我们这里营私舞弊泛滥 到何等地步!前天,就在诉讼程序刚要开始,被告的辩护律师转送给我 1000美元。怎么能这样呢,啊?过了一会儿,受害者的辩护律师也硬塞 给我1200美元。可我不是那种在诉讼程序中昧良心偏袒一方的人。所以, 为了做到完全无偏见,我又归还受害者200美元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