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人于海明,生于丁巳年,秦地汉中宁强人也。
于乃良民,近年家事不顺,亲屡遭不测,甚悲。丁酉年,于过不惑,为谋生计,背井离乡投奔吴,在吴地昆山青阳路一客栈做长工。
戊戌年八月二十七夜,昆山袍哥龙与诸友畅饮,酒足饭饱,驾车乘兴而归。在顺帆路口,见一电驴挡道,龙斥之曰:“哥欲往之,汝为何挡道。”
驴者,乃秦人于海明也,其夜归,在此候灯。于见此哥酒意甚浓,不尊道法,更出言不逊,遂与其理论之。
龙大怒,下车对峙,随从欲化解干戈,将其劝回。龙在车上坐立不安,欲罢不能。龙少年出道,走南闯北,多行不义,更饱尝牢狱之灾。后在吴地以典当为生,也多有作恶、横行霸道,世人见之多避之,其威风不可一世,江湖人士多以龙哥谓之。今遇刁民于,不识时务,不知好歹,让龙顿感颜面尽失,威风扫地。
龙终按耐不住,下车直取于,随从见其来势凶猛,绝非善举,故苦苦相劝。龙不肯善罢甘休,对于拳脚相向,大打出手。于眼看对方势众,不敢还手,节节败退,苦苦哀求。于已成惊弓之鸟,龙不依不饶,定要让其领教龙之威名与手段。
龙取车上宝刀在手,对于痛下毒手。于一介草民,平日多安分守己,未曾见过如此光景,其惊恐万分,竟不敢逃命。于心想,吾命休也,今客死他乡,愧对家小也。几个回合,于身受刀伤,血流不止,性命危在旦夕。龙杀得兴起,毫无收兵之意。
龙手起刀落,于一个踉跄躲过。龙用力过猛,宝刀竟脱手五步之外。于眼见一线生机,移步换影,快步抢刀。于得刀,起身对龙还击。罢了,罢了,今既遭此横祸,吾七尺男儿,宁可站死,不可跪生也。于拼命,龙赤手相对,必然吃亏。两三个回合,龙已身中数刀,血流如注。龙大惊,夺路而逃,于杀得兴起,紧追不舍,今刀已出鞘,必有一死。眼见龙要脱身,于飞刀杀龙,却不中,龙血溅五步,身负重伤,落荒而逃。
事发突然,围观者魂飞魄散,目瞪口呆,不敢靠近。龙奔逃数十丈,终体力不支而倒。是夜,龙卒,享年三十六。呜呼哀哉,龙本命年不利,终命丧黄泉也。
命案发生,昆山官府将于缉拿归案,欲定其罪。
秦人于海明昆山斩龙,消息不胫而走,天下皆知。龙横行吴地,张扬跋扈,多行不义。今欺压良民,却丧命自家宝刀之下,实属自取灭亡也。龙带刀不练刀,宝刀脱落终害己,成为天下人之笑柄。
天下民众,嫉恶如仇,其坏人当道,颇为不满。适逢天朝掀打黑除恶之风,风头正盛。民众借势为秦人请愿,其势不可挡。更有甚者敬仰秦人于,谓之白衣侠客。
昆山刑部眼见民心所向,不可违背,遂于戊戌年9月1日酉时,发文公示天下。曰:于乃良民,遭遇不测,为保性命而除恶,无罪也。
百姓大悦,百万之众点赞昆山刑部,至此天下太平,四海归心。我泱泱中华,遵循王法,惩恶扬善,实乃大国之风范也。
秦人先祖,横扫六国,一统天下,非等闲之辈。今汉中宁强人传承先辈之气节,宁死也强,乃真英雄也。秦人于海明昆山斩妖除龙,已成佳话,必将载入史册,名垂青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