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个叫田登的人,做了官,不许人讲“登”字以及和“登”同音的字。谁犯了这个忌讳,就要受处罚。因此,大家都把灯称为火,以免犯了他的讳。一年元宵节放灯,照例要贴告示。他手下人写好后贴到城门旁,大家围上去一看,竟是“本州依例放火三天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