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写了一封公开信,讚扬一位知名男作家,感谢他道出传统社会对女性不公的种种。 投稿前,遭外子拦截,他看完后,大呼小叫着: 「我的天啊!只因为他说尽了妳们女人家的心事,妳就要以身相许吗?代价未免 太大了吧!」 我一头雾水的重读一遍,看到最后一句,不禁羞红了脸。 原来,匆忙间我将「本文」写成「本人」,于是就成了: 「谨以『本人』献给XXXX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