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教小儿以“大”字者,次日写“太”字问之,儿仍曰:“大字。”因教之曰:“中多一点,乃太公的太字也。”明日写“犬”字问之,儿曰,“太公的太字。”师曰:“今番点在外,如何还是太字?”儿即应曰:“这样说,便是外太公了。”